亚洲通

图片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安全防范

工伤?赔偿?警惕冒充工人敲诈勒索!

来源: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:2024-10-18 字体:[ ]

随着近年来国家基建项目的持续推进,各工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于劳动力的需求十分旺盛。同时,考虑到用工成本效率以及工种需求变化,在各工地企业的用工结构中常常包含一定比例的临时工。虽然这些临时工能够灵活应对项目需求的变化,但也容易带来一定的风险成本。

今年以来,有不法分子冒充工人于多地流窜进行敲诈勒索。他们往往结成团伙,分别潜入不同辖区的工地,伪装成求职者应聘临时工岗位,在短时间工作之后便谎称被建材、工具等砸伤、压伤,以工伤为名义索取医疗费、误工费,对施工负责人进行敲诈勒索。如果施工负责人拒绝赔付,这些“伤员”就会实施推搡、围堵、谩骂、吐口水等手段阻挠现场施工。而施工负责人为了不影响工作进程,通常会选择赔付对方少量钱财私了。对此,各工地企业需在用工管理上多加警惕,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
警方提示:

1.各工地企业应规范用工管理流程。仔细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背景,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。对于临时工的招聘,用人单位需加强对其技能资质以及工作经历的审查力度,确保临时工符合岗位要求的技能和经验。同时依法与所有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,确保工人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。

2.各工地企业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。在实现工伤保险全员覆盖的前提下,面对工伤事故,要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伤认定标准与流程,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妥善处理。同时,要及时主动向劳动保障行政等相关部门备案,积极配合指导调查,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后续事宜。对于现场闹事人员或行为过激人员,应及时报警寻求警方帮助,切不可妥协私下了事。

3.各工地企业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。构建全员参与、全面覆盖的安全培训体系,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在发生工伤事故后,施工负责人应保持冷静,在致力于恢复施工生产秩序的同时,要妥善保留现场证据,如事故现场照片、监控录像以及其他任何涉及事故原因的物品。对于自称受伤的人员,要及时送往具备正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救治,并妥善保管医疗记录,确保医疗记录完整准确。

(作者:陈苏浩,审核:臧小燕,审签:刘军)
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