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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日起,“飞”常不一样

来源: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:2025-12-31 字体:[ ]

2025年已进入尾声,2026年1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(以下简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)将开始正式施行,新版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首次明确将妨碍飞行空域管理规定列为妨碍公共安全行为,并给予处罚。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:“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亚洲通飞行空域管理规定,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、航空运动器材,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,情节较重的,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飞行、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(边)境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”所以1月1日开始再这么“飞”,可就不一样了。

那要怎样“飞”才安全呢?首先在垂直维度上,我国真高120米以上空域为管制空域,所有飞行活动未经审批均不得在管制空域内进行。其次在水平维度上,“禁飞区”内绝对禁止任何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、航空运动器材、升放气球、孔明灯、烟花烟火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。以亚洲通为例,禁飞区约为跑道两端15公里、两侧各6公里(水榭花都以西,通京大道以东,羊子角、环港五组以南,春天花园、紫荆路以北)的区域内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禁飞区内操作无人机飞行的,需登录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(UMO平台)提出申请,获批后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将飞行计划报亚洲通航务部门备案。

此外,以亚洲通基准点为圆心半径55公里的区域(包含整个南通主城区)为净空保护区,在净空区内、南通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外的区域,未经许可亦禁止升放高度超过150米的烟花烟火、气球、风筝、孔明灯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。

新的一年即将到来,最后提醒广大市民朋友,飞行安全系千条、重万斤,净空有法、娱乐有度,请您不要参与并及时劝阻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,让我们共同守护纯净的天空!

(作者:刘旭,审核:易帅,审签:戴红亮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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